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浏览次数:380 最后修改时间:2013-04-02]
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6)曾获得市级团委表彰。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建工系申报名额数量:2个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
5.请申报个人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务必于2013年4月2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系学工办。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纸制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收到方为合格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建工系学工办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