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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294    最后修改时间:2013-05-08]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下达201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136号)要求,现将各班的助学贷款额度下达,请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我院江苏籍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2)在校期间品德上无不良记录,原则上课程无不及格课目。

3)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

1、生均5000元。

2、分配原则:根据各班级贫困生总数酌情分配名额。(贷款名额约占贫困生总人数的45%

班级

班级总人数

贫困生总人数

贷款名额

116011

52

10

5

116012

54

10

5

116013

34

9

4

116014

40

11

5

116015

39

8

4

116021

54

9

4

116022

54

10

5

116031

35

12

5

116032

48

7

3

116033

18

1

1

116071

37

12

5

126011

45

12

5

126012

42

7

3

126013

50

8

4

126014

50

8

4

126021

53

9

4

126022

58

9

4

126031

36

6

3

126032

36

11

5

126033

28

4

2

126071

27

4

2

合计

1321

177

82

三、时间要求

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纸质稿要有学生确认签名,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名。2012513日下午4:30前,完成申请、审核工作,交学工办倪老师处。

四、其他

1、各班要积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毕业后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2、各班级要加强对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3、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4、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学院可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5、一旦申请,必须充分使用贷款配额,如浪费名额将取消本年度其他资助资格。

6、填表要求: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填写完整;如因填写不清导致无法贷款的后果自负。

           

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