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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十佳青年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75    最后修改时间:2013-06-05]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理解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内涵,进一步引领广大学生开展并实践中国梦,交院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青年学生中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扎 实工作,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3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佳青年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宿舍创建及学院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根据评选要求, 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向学校推荐候选人2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3、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5、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校级十佳青年学生获奖者并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院(系)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并将电子档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2份,用A4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将电子文稿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各班级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将所有材料的纸质档、电子档准备好,于201368日下午400前报送学工办倪老师处,逾期不交作弃权处理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