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说明
[浏览次数:221 最后修改时间:2013-06-17]
1、生源地贷款办理时间:暑期(具体时间询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
2、生源地贷款办理地点: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3、办理贷款需准备材料:学校发放的《贷款申请表》、学生证、学生本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源地贷款办理注意事项:
(1)共同借款人(父母或直系亲属)需一同前往贷款办理现场。
(2)贷款申请表中字段不全部分,学生到当地办理贷款时,请当地教育局补齐。
(3)学生在完成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之后,下学期开学后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辅导员处,学校统一进行回执确认。
(4)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服务平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及学生还款付息业务,请贷款学生务必保管好“支付宝的帐号和密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各地区/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至学工处网站“学生资助”“下载专区”下载)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