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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2012—201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浏览次数:150    最后修改时间:2013-06-26]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长奖学金

评审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推荐名额:1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表一式2份,并将电子档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2)提供各项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3各班级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将所有材料的纸质档、电子档准备好,于201392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工办倪老师处,逾期不交作弃权处理。学工办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择优报送学工处。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评审条件详见《学生手册》。其中有三点作如下说明:

1、选修课成绩高于学习成绩平均分则参加学习成绩平均分计算,否则不参加计算。

2、注意一等奖11级与12级条件的区别(11级中等、12级良好)。

3、学习平均成绩和素质拓展分计算办法:

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Mi

综合素质分=基础分57分﹢加减分

例:张某担任班级劳动委,党校学员,获得计算机中级证书,是文明宿舍成员,100米第二名,听讲座2次,无偿献血1次,阅读图书32册,参加1次公益活动。考试课学分和成绩为:桥工(6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课学分和成绩为:体育(2)良、监理导论(3)优、职业道德(2)良;选修课学分和成绩为:公共关系(2)良。其综合测评成绩按下面方法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6+4+5+4+2+3+2=84

综合素质分= 572+1+3+2+2+2+3+2+0.5=74.5

三、素质拓展奖

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按未获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分排名确定。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见《学生手册》。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班参评总人数的5%。被评为三好学生者,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参评学生人数的2%评选;建工院学生会、自管会干部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为学生会6名、自管会3名,评选不占用本人所在班级的名额。

文明班级所占比例为在校班级数的15%(名额分配为:112个、123个)。评比参照2012-2013-2学期“四好六无”和“文明班集体考核”名次。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奖学金评定表(纸质文件)于910日下午两点前交学工办广宇楼303,同时,各班长需将获得奖学金的同学的班级、姓名、南京建设银行卡号、奖学金等级、金额核对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电子档交各年级联络人处(11级孙李晶、12级闫龙)。

六、奖学金评定表必须在班级公示两天以上,各班级选取6-8人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必须包括班委及普通同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应交费用未交或未交清的(经院方同意申请缓交的学生除外)。

八、说明

院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以最高奖金额发放。

 

 附件1:院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奖学金评定表

 

 

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