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长奖学金
评审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推荐名额:1名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表一式2份,并将电子档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2)提供各项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3)各班级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将所有材料的纸质档、电子档准备好,于2013年9月2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工办倪老师处,逾期不交作弃权处理。学工办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择优报送学工处。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评审条件详见《学生手册》。其中有三点作如下说明:
1、选修课成绩高于学习成绩平均分则参加学习成绩平均分计算,否则不参加计算。
2、注意一等奖11级与12级条件的区别(11级中等、12级良好)。
3、学习平均成绩和素质拓展分计算办法:
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Mi
综合素质分=基础分57分﹢加减分
例:张某担任班级劳动委,党校学员,获得计算机中级证书,是文明宿舍成员,100米第二名,听讲座2次,无偿献血1次,阅读图书32册,参加1次公益活动。考试课学分和成绩为:桥工(6)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课学分和成绩为:体育(2)良、监理导论(3)优、职业道德(2)良;选修课学分和成绩为:公共关系(2)良。其综合测评成绩按下面方法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6+4+5+4+2+3+2)=84分
综合素质分= 57﹢2+1+3+2+2+2+3+2+0.5=74.5
三、素质拓展奖
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按未获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分排名确定。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见《学生手册》。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班参评总人数的5%。被评为三好学生者,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参评学生人数的2%评选;建工院学生会、自管会干部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为学生会6名、自管会3名,评选不占用本人所在班级的名额。
文明班级所占比例为在校班级数的15%(名额分配为:11级2个、12级3个)。评比参照2012-2013-2学期“四好六无”和“文明班集体考核”名次。
五、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奖学金评定表(纸质文件)于9月10日下午两点前交学工办广宇楼303,同时,各班长需将获得奖学金的同学的班级、姓名、南京建设银行卡号、奖学金等级、金额核对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电子档交各年级联络人处(11级孙李晶、12级闫龙)。
六、奖学金评定表必须在班级公示两天以上,各班级选取6-8人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必须包括班委及普通同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应交费用未交或未交清的(经院方同意申请缓交的学生除外)。
八、说明
院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以最高奖金额发放。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