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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135    最后修改时间:2013-09-17]

各班级:

今年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求严时间紧,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名额:一名

2、申请条件:

1)上学年获得学院两次二等(含二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3 、 评定办法:

1)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依据,两学期的成绩按加权平均分计算 ;

2)综合素质由上学年各种竞赛成绩和荣誉证书确定,见下表:

 

奖励分

全院(校)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12

市(省、国家)级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234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

24

英语四级(六级)

24

素质拓展奖

2

注:每项综合素质加分取得分最高的计入综合得分;

3综合得分=学习平均分+综合素质分。申请者需提供成绩单、所有获奖证书和综合得分自评分表一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Ⅰ、班级途径

1、名额(42个):

名额按各班学生数4.5%分到班级,上学期获文明班级(加粗)的班级各增加一个名额。

班级

总人数

贫困生总人数

资助名额

116011

51

10

2

116012

54

10

2

116013

32

9

1

116014

40

11

2

116015

38

8

2+1

116021

53

9

2

116022

52

10

2

116031

33

12

1

116032

47

7

2

116033

18

1

1

116071

31

12

1+1

126011

45

12

2+1

126012

42

7

2

126013

50

8

2+1

126014

50

8

2

126021

52

9

2+1

126022

58

9

3

126031

36

6

2

126032

36

11

2

126033

27

4

1

126071

27

4

1

2、申请条件

1)上学年获得学院两次三等(含三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2)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上一学年已经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 、评定办法: 见《学生手册》

Ⅱ、学院途径

名额3个,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法,以年级为单位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三、材料申报

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 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

2. 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及日期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

3.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相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

5.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中“院系意见”的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主管领导签名和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统一专业、统一年级的口径进行。即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按年级同专业排名,同时必须注明年级同专业总人数。

9. 表格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加盖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10.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于925日前交倪老师处,公示三天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报送材料包括: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样表

综合得分自评表

第一项

 

科目

学分

学习平均分

2012-2013学年(一)

 

 

 

 

 

 

2012-2013学年(二)

 

 

 

 

 

 

加权平均分

 

第二项

 

项目

奖励分

综合素质分

2011-2012学年(一)

全院(校)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12

市(省、国家)级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234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

24

英语四级(六级)

24

素质拓展奖

2

2011-2012学年(二)

全院(校)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12

市(省、国家)级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234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

24

英语四级(六级)

24

素质拓展奖

2

2012-2013学年(一)

全院(校)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12

 

市(省、国家)级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234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

24

 

英语四级(六级)

24

 

素质拓展奖

2

2012-2013学年(二)

全院(校)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12

 

市(省、国家)级各项竞赛和活动获得奖励

234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

24

 

英语四级(六级)

24

 

素质拓展奖

2

小计

 

最终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