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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285    最后修改时间:2014-10-17]

各班:

  为进一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名列前茅;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专业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文明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校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根据评选要求, 经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向学校推荐候选人3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组委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

3.组委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人选汇总审核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组委会组织学工系统全体辅导员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和投票(或网络投票),选出15人作为正式候选人。

5.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6.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和组委会审议后,最终确定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

四、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院青年学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各班要将所有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上报学工办,逾期不交将作弃权处理。

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并将电子档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2份,用A4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将电子文稿通过硬盘报送至学工办倪老师处。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各班级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将所有材料的纸质档、电子档准备好,于20141021日下午400前报送学工办倪老师处,逾期不交作弃权处理。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