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院2021届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六类人群: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江苏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2021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报材料说明:
由毕业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高校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申请表请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特困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种类别。要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中行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1)申请低保补贴的学生请提供区(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低保证明出具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或者提供低保证原件(低保证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要求低保证在2020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且落款时间在2020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虚假开具低保证明骗取补贴,后果自负。
(2)申请残疾补贴的学生请提供本人残疾证或民政部门换发的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残疾证原件归还学生本人。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的学生,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通过国开行贷款的学生提供贷款合同彩印打印原件;
②对只能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需提供到款页面截图证明;
③非国开行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合同原件。因故确实无法提供原件而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
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涵盖2020-2021学年。
(4)建档立卡(包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推荐,避免因审核不通过来回奔波)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扶贫部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时间),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9月1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
②提供建档立卡证明
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建档立卡户编号,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是建档立卡家庭(户)的扶贫注册成员,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9月1日后,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日期,样本可参照附件4、5“建档立卡证明”。
③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原件须有扶贫部门公章,体现申请学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年检信息的,要求原件在2020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扶贫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的,落款时间在2020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以上都没有的,2020年9月1日后应有帮扶记录,并在帮扶记录上加盖扶贫部门公章)。贵州等部分省份的手册上有二维码,如二维码能够手机扫描,且显示内容可以证明毕业生在2020年9月1日以后为建档立卡家庭(户)扶贫注册人员,可将相关信息截屏打印并加盖当地扶贫部门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无法证明身份的,按前面要求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证明。
民政部门、社区(村委会)公章不能用于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5)特困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审时间,表明2020年9月1日以后该证继续有效。
2、各班级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3),并上报所有纸质材料和花名册的电子稿。
3、南京市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退还审核材料原件(如残疾证、助学贷款合同等)。
4、江苏省财政厅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于2021年10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存入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确保每一位同学知晓政策要求,所提交材料合乎规范。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一定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并使用招就处提供的统一表格。
3、请各班长负责本次工作,于2020年9月8日前完成本班材料初审、汇总,并交给广宇楼314办公室张老师。
附件: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1:求职补贴申请表.xlsx
2、低保证明格式
附件2:低保证明格式.doc
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附件3:求职补贴汇总表.xlsx
4、江苏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
附件4:江苏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doc
5、非江苏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
附件5:非江苏省户籍建档立卡证明参考样本.doc
2020年9月1日